•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76635
  • 诉求时间: 2022-07-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我家祖屋,新沙路28号。

你好!我家祖屋是沙市区新沙路28号,在1963年。将我祖屋293.6土地面积和楼上楼下共9间住房。纳入了经租代管,那么59年来我们户主的补偿金在那里???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7-03 01: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03 09: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 2022-07-04 09:09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04 09:16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04 13:2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崇文街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诉求人主要反映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房屋拆迁,他认为自家的房子不属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房屋,是所谓的“经租代管”,也就是房管部门代替他们收租金,代为管理他的祖屋,但目前暂时提供不了相应证据,也就是房屋归属权的争议。这个事应该找房管部门,棚改指挥部只能根据房屋产权证来征收房屋。

二是家里失火,希望得到赔偿。情况复杂,社区该做的都做了,主要还是他认为是他哥哥家的电线起火,要他哥哥赔偿,但他哥哥在失火前已经搬离,所以不愿赔偿。他就要社区想办法,这个已经解释过了,并引导他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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