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64452
  • 诉求时间: 2021-11-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生育服务证

本人老婆松滋老城镇居民,11月2日在宜昌生育小孩,本人工作单位在青岛,现在需要用本人的社保卡报销我老婆的相应的医疗费用,青岛社保局表示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问及松滋相关部门,告知只能生小孩之前才能办理,生小孩之后不能办理,又咨询其他城市,告知生育小孩前三个月及后三个月,都可以办理,如果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才能在本人单位所在地报销生育费用,希望得到回应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25 17:1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26 17: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健局】
  • 2021-11-26 17:54 【松滋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1-26 18:08 【松滋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经咨询相关股室,根据省里相关规定,在怀孕期间孕妇可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不办证,目前因诉求人已经老婆已经生产,无法再登记及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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