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高**
- 诉求编号: 151772
- 诉求时间: 2021-05-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每用一次电要缴纳300元,认为此收费不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25 09: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25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1-05-25 10:44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01 15:18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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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
回复详情 |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核实,几年前高先生承包了应市村大约6000平方米的鱼塘,打算今年夏季抽干鱼塘淤泥进行渔业养殖。高先生向川店供电所咨询用电报装事宜,该所台区经理向高先生答复:渔塘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按其现有设备容量,抽干鱼池淤泥大约产生电量600度约335元(0.5587*600=335元),并非客户所述每用一次电缴纳300元。高先生目前未正式申请用电申请,供电公司也未向其收取任何费用。如您还有其他用电问题,可以拨打荆州供电公司供电服务电话0716-8108000,感谢您反映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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