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谭**
  • 诉求编号: 176527
  • 诉求时间: 2022-07-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不服判定向e线民生投诉

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不服判定向e线民生投诉

2022年6月26日8:54分在荆州市沙市区岑观路与G318路口西向50米因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使我跟在大车后面误闯红灯,被交警判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022年6月30日本人到荆州市民之家控申接访中心申诉被驳回。无奈向e线民生投诉,希望依法得到公正判定。

投诉理由: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情况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没有对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作出具体规定。所以本人认为因前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而被判定后车违法的法律依据不充分。2:荆州市民之家控申接访中心内墙面粘贴的关于闯红灯判定标准里问题三里的一段话:“跟在大车后没看见红灯不能作为不被处罚的理由,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能够清楚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追尾交通事故”。这段话是控申接访中心根据个人意志拼凑的一段话,它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故不能作为闯红灯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并有误导驾驶员承认自己违法的嫌疑。

综上,希望得到e线民生实事求是的公正处理。也希望各位网友关注评论,以藉以明辨是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7-01 14: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01 15: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2-07-01 16:06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04 15:44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05 09:5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收到诉求后,多次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告知其宣传画中的安全距离包含可以及时刹车与前车不发生追尾及可以观察到道路上的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的通行情况。但当事人对复核的解释不理解,并对处理意见也不满意。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制大队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补充评价

市直部门交管局在回复中说:“接到诉求后,多次与当事人联系沟通”是假话,本人向e线民生投诉后只接到过交管局刘警官的一个电话。交管局在面对e线民生这么大的公众平台回复问题时就做不到诚实由此联想到在处理案例时又怎么能做到公正和公平。本人对交管局的回复不满意!我在诉求中提出的十字路口因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而致使后车误闯红灯被判定违法的法律依据不足的诉求没有明确回复。交管局所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情况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没有对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误闯红灯这一特殊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所以以此来判定后车违法的法律依据不充足。交管局的回复完全是敷衍了事,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来说服当事人以及有过类似误闯红灯被判定违法的所有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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