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不服判定向e线民生投诉
2022年6月26日8:54分在荆州市沙市区岑观路与G318路口西向50米因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使我跟在大车后面误闯红灯,被交警判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022年6月30日本人到荆州市民之家控申接访中心申诉被驳回。无奈向e线民生投诉,希望依法得到公正判定。
投诉理由: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情况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没有对前大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作出具体规定。所以本人认为因前车遮挡信号灯致后车闯红灯而被判定后车违法的法律依据不充分。2:荆州市民之家控申接访中心内墙面粘贴的关于闯红灯判定标准里问题三里的一段话:“跟在大车后没看见红灯不能作为不被处罚的理由,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能够清楚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以及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追尾交通事故”。这段话是控申接访中心根据个人意志拼凑的一段话,它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故不能作为闯红灯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并有误导驾驶员承认自己违法的嫌疑。
综上,希望得到e线民生实事求是的公正处理。也希望各位网友关注评论,以藉以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