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50144
- 诉求时间: 2021-04-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相关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26 11: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26 15: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4-27 09:1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27 16:49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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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1、经了解,诉求人的妻子是在沙市区一金融公司上班,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老板既不谈欠缴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也不谈员工的补偿问题,请求维权。 2、接该诉求件后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联系诉求人,核实了诉求人反映问题,并对该问题进行了解答,诉求人也表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表示感谢。 3、经调查,诉求人的妻子曾到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过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的社会保险已核定,对欠缴的问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强制征收;对诉求人反映的公司破产后要求补偿问题,诉求人可携带在该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赔偿补偿。 办件单位: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明 8817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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