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 信访局

   江陵县信访局地处江陵县人民大院,现局有行政工作人员7名,1名局长,2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长,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科(办信科)、复查科(督办科)。信访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受理人民群众来信。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上级及其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受理群众给本办的来信。

(二)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到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住地上访的群众;疏导和处理重大上访事件、维护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上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处理、督办和落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转办、发函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输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综合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社情民意。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

(五)组织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县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关于信访工作意见、措施、办法;协助县委、县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信访工作发展规划;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0716473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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