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59713
  • 诉求时间: 2017-07-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希望市民政局把我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装入市劳动就业局管理

我是荆州市民政局下属的荆州市福利综合所的一名下岗职工,因为去年我年满五十周岁可以先申报困难下岗职工要办理4050,去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二楼档案管理中心查找档案,才发现改制时里面没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没有这份通知书,退休时标志着我没有改制这份经历,按照要求此《通知书》一式五份;一份留企业,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一份抄送失业保险机构,一份抄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一份给劳动者本人。我的那份办理失业证时劳动服务中心收上去了。找市局管理我们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张琼,她说这份通知书局里档案有,不可能给你,但可以由局里在复印件上盖个章附上"与原件一致",应该可以办理4050,退休时到时再说,我们下岗职工办事很难,去年十月二十六日民政局主管局长不在,我先后两次从外地回荆州未能办好,今年7月回荆州局里盖了章,送到东城办事处民政办了,不知市劳动就业局能否审核通过,如果通过不了,我得第四次去找民政局,我要求荆州市民政局把这份局里存档的这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装入我的个人档案,免得一要奔波,二是档案不全办事不便,为民着想少跑路,尽量便民,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为什么自已人不帮自己的下岗职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24 20:35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25 16: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民政局】
  • 2017-07-27 15:25 【市直部门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27 15:25 【市直部门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联系有关科室,现回复如下: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存放在市局的档案只能作为原始档案留底保存,你办理其他业务可由局里复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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