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200605
  • 诉求时间: 2024-03-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小区物业加收业主二次加压供水费

你好!我是荆州区学苑路江畔天城小区业主。我们小区物业在正常物业费用基础上,另外征收6层以上住户25元/月的,二次加压供水费。没有根据实际用水量征收,而是每月固定包干25元/户*月。请问,该部分费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如果不符合,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请留下联系方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3-06 13:3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3-06 14: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4-03-08 15: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24-03-11 09: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 2024-03-11 09:14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3-12 17:38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我局收到该诉求件以后,前往该小区物业进行调查,根据荆州市物价局文件(荆价房服规【2011】7号),荆州市物价局关于下达“江畔天城”(一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决定,部分内容如下:“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含高层二次加压供水费用。”该物业管理公司与高层业主已经签订了关于二次供水相关费用有业主分摊,也经过业委会同意,对6层以上的业主增添每月25元相关费用,我局已经通过电话告知诉求人收费的相关事宜。

处理人:张武林  处理单位:城南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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