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0109
  • 诉求时间: 2024-0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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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桥新城物业违规收取燃气开户费2560

各位领导,我是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的村民,根据政府的规划,我们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事宜,于2024年1月分得滩桥新城C区还迁房,去物业办理房屋交付事宜时,应荆州市一诺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先缴纳天然气代收开户费2560元方可移交钥匙,为了拿到钥匙,别无选择只能缴纳此费用。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该费用属于为燃气公司代收费。

对于此项费用,有如下疑虑:1、根据《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第五条规定:简化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工程属于工程竣工前的工程项目,应为开发商承担成本,为何业主在取得房屋时又要缴纳呢?

2、 经查荆州市一诺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楼宇管理、房屋修缮、保洁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消防器材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小区绿化养护服务;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并无权收取燃气相关费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20 16:3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20 17: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滩桥镇】
  • 2024-02-20 17:08 【经开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2-21 14:38 【经开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滩桥镇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您反映相关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新桥社区一诺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据了解《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第五条规定:简化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滩桥新城还迁房项目于2019年前就完成了工程造价的财政评审,并公开挂网招标的还迁安置房项目。居民入住小区开通天然气等理应支付相关费用,受荆州市荆开置业有限公司及荆州市超贤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荆州市一诺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入户材料费2300元/户及家用报警器260元/户,谢谢您的来信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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