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188475
  • 诉求时间: 2023-03-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不开正规发票(税票),能否拒绝缴费。

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观音鑫城小区:未达到居住条件消防设施不全,不能使用消防安全。物业费收取偏高,收物业费不开正规发票(税票),能否拒绝缴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3-20 10: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3-20 11: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观音垱镇】
  • 2023-03-22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观音垱镇
回复详情   根据观音鑫城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小区物业管理费,根据荆州市物价局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43号文件
电梯住房三级标准(最低标准)每平方1.2元。收费不高。
2.消防设施已整改,现配备齐全。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