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188475
- 诉求时间: 2023-03-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不开正规发票(税票),能否拒绝缴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3-20 10: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3-20 11: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观音垱镇】
- 2023-03-22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观音垱镇 | |
回复详情 | 根据观音鑫城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小区物业管理费,根据荆州市物价局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43号文件 电梯住房三级标准(最低标准)每平方1.2元。收费不高。 2.消防设施已整改,现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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