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79310
  • 诉求时间: 2022-08-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长期未入住,能否降低物业费?

自从2019年交投御府交房验收了,到至今未入住,但是一直在交物业费,请问可以适当降低物业费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2 17: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3 17: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2022-08-15 08:42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5 08:58 【石首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尊敬的刘先生:收到编号为179310的诉求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对此展开了调查,现回复如下:收到该诉求件后,及时与诉求人进行了联系,并进行了解释。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物业费没有减免优惠政策。不会因为你没有入住,物业就会终止服务。因此,必须缴纳物业服务费。但你们没有入住,可以跟物业协商,看能否要求物业为其提供一次免费家庭保洁服务。进一步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尽量让业主满意,物业公司利益也能得到保障。承办单位: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承办人:王成荣,联系电话:15927842920;承办时间: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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