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48834
  • 诉求时间: 2021-04-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水表改造收费

水务公司对沙市区津星花园小区一栋楼的水表分户改造,向居民用户以设计费、水表费等收取2000元左右的费用,这收费是否合理?能否开具相应发票?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本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供水环节收费方面: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还有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这种收费是否违反了该文件的规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07 12: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07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发改委】
  • 2021-04-12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发改委
回复详情   陈先生:你好!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改价管〔2021〕88号)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内,未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非新建商品房、自建房产、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安装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调确定。”“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因此,水务集团向符合上述规定的对象收取建设安装费用,是合规的;但不得收取水表费。有关发票的问题请向税务部门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