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48834
- 诉求时间: 2021-04-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水表改造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07 12: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07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发改委】
- 2021-04-12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发改委 | |
回复详情 | 陈先生:你好!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改价管〔2021〕88号)规定,“建筑区划红线内,未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非新建商品房、自建房产、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安装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调确定。”“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因此,水务集团向符合上述规定的对象收取建设安装费用,是合规的;但不得收取水表费。有关发票的问题请向税务部门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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