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石**
  • 诉求编号: 148386
  • 诉求时间: 2021-03-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申请办理廉租房公租房条件

本人离异三年一直单身,户口一直在爸妈的户口里,前几年在新题爸妈买的房子里居住打工,他们的户口是洪湖市黄家口的,因为去年我患病,连着住了三次院,他们想变卖房产但因为没有房产的原因房子卖不掉,最后只好把房屋租赁出去为我治疗治病,但是我也因此没有住的地方了,我想咨询一下,就我现在的这种情况,单身离异低保户,目前无经济来源,办了特殊病症,买药治疗需要在新题或者其他指定的医院,想在新题申请廉租房最小面积20.30平方一人居住方便看病,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能帮助自己过渡一下的办法。本人名下无房产无车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29 22:0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30 11: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住建局】
  • 2021-04-01 16: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1.石婵的父母在水岸馨城购房一套,明年办证;2.其本人与父母的户籍登记在一起。答复如下:石婵不具备申请廉租房条件,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屋。局住房保障股和局信访室负责人对其宣传政策、解释诉求、深情沟通,其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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