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女**
- 诉求编号: 84807
- 诉求时间: 2019-03-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9-03-25 11:03 网友【女**】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25 11: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9-03-25 11:2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2019-03-25 13:58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3-25 16:17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3-26 10: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2019年3月25日,行政审批科接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E线民生”徐女士咨询的“现在新开了一家餐饮店,需要办餐饮许可证,可没有部门办理,具体什么时间可以解决?不能因为部门合并,要办业务就都停止。”这个问题,行政审批科回复如下: 一、关于因为机构改革,业务停止办理的问题: 原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机构改革,现已与沙市区工商局、沙市区质监局合并为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行政审批系统中的电子印章应更换为“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我局现已将电子印章U KEY交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系统中的电子印章的更换,因此行政审批系统中无法制证、盖章,但不影响许可资料的受理、审批流程,待电子印章更换完成后,许可证可正常制证。 二、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 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与徐女士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某女士所在地属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新监管所管辖范围,徐女士可到立新街道监管所办理,地址:沙市区东岳怡景9号楼旁,监管所办证咨询电话:18907218570。 三、办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电话告知徐女士。 特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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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