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许**
- 诉求编号: 79869
- 诉求时间: 2018-1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餐馆卫生环境和饮食安全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1-17 19:15 网友【许**】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1-18 16: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2018-11-19 08:58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1-26 14:50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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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食药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2018年11月18日,投诉人称:17号中午,我在梅台巷一家餐馆点了一份麻辣牛肉片大包带走,打包的时候,商家用一次性纸碗打包饭和菜,用的是一次竹筷,没有包装,感觉不卫生,要求商家重新打包,最后菜品用专用打包盒打包,提回家之后,吃了两口感觉味道不对,不不像猪肉,也不像牛肉,然后我就拿回去,问餐馆师傅,用什么肉做的,他说是键子肉,然后我放下菜,就走了,没说什么。下午上班期间,拉两次肚子,没其它问题因为,中午才起床,并没有吃什么其它的东西,感觉肉类有点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检查一下改餐馆的各类卫生和食品安全,毕竟家禽类疾病最近福建那边问题传的比较严重,也希望相关部门给大家制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如果需要提供具体位置,请与我联系。 调查过程:接到投诉件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3日上午11时30分,对被诉人“家常菜”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被诉人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场所卫生良好。执法人员在操作间内的冰柜中发现了被诉物品“腱子肉”,被诉人称该肉从十号路冷库购进,每天会将一部分加工成“卤牛肉”,一部分会切好待用。执法人员通过外观、气味、口感对上述肉品进行了甄别,未发现异常情况。 结论:如前所述,“家常菜”采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不存在异常情形,同时,投诉人未提供能证明上述食品存在异常的证据及证明。故,决定终止调查并予以结案。 11月23日下午16时,执法人员电联投诉人,将结论口头告知,投诉人未表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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