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99608
  • 诉求时间: 2024-01-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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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能否先取后贷

请问,在荆州市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荆州的房产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能不能先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再去申请贷款?如果可以的话,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需要什么资料,以及提取后是否影响贷款的额度?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29 09: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29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4-01-30 16:24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回复详情  

您好,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4月14日起发文取消了在中心城区实施的“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目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可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同一套房提取总额+贷款额不可超过房屋总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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