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95273
  • 诉求时间: 2023-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今年如何发放?

今年独生子女保健费资福寺以男方户口和孩子户口不在资福寺社区为由今年开始不在予以发放,而荆州市沙市区女方是江陵县资市镇户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联合街道孙家河社区说只发男方的一半,我不知道荆州市两个社区政策发放为什么不一样!哪个说得对。我只知道我们响应了国家号召,支持国家政策。理应得到国家政策的奖励支持。!“还有居民需要找社区帮忙开证明和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推诿,不作为。让老百姓反反复复“跑断腿”!这里所指资福寺社区。开得证明也并不是国家规定拒绝开得一些证明。什么时候能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在是空话,喊口号!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9-11 09: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9-11 09: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资市镇】
  • 2023-09-12 15:31 【江陵县 资市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9-12 15:32 【江陵县 资市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资市镇
回复详情  

经跟诉求人吴亦方沟通,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相关规定,女方吴亦方户口在江陵县资市镇老场路30号,吴亦方配偶成林户口在沙市燎原新村派出所,双方由户口所在地分别承担每年6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吴亦方小孩成梓祺年满14周岁。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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