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202832
  • 诉求时间: 2024-05-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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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荆州城区的医疗资源调整的想法

针对政府计划 在文旅区 新建荆州市第二医院新的园区,是不错的考量,不过估计 由于一些人财物等问题 ,市民建议,在各区域新生人口下滑的背景下,以及沙市的江津路、中山路医院园区的周边的老年人员增加 沙市区各区域的老年人的健康保健需求、近距离服务等渴望,需要保留老园区的功能。将来可否将荆州区 的妇幼保健院等整体并入荆州市第二医院,在新园区建成后,将该部门整体人员迁入文旅区医院并调整科室设置,同时协调部分荆州区的社区医院人员入住新的文旅区新医院 ,这样在人财物上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人员编制,同时充分论证在新 园区的科室设置 的 科学性、合理性,同时考虑引入保险公司等资本参与的合理化协同运营机制。在降低 成本、高起点服务质量下运营文旅区新医院的。

如今,荆州第一医院江汉路园区每天 人满为患、交通拥堵,医院运营成本高企,各诊疗费用较高,医保基金与群众都觉得负担太重了。如果5年后完全停止荆州第二医院的两家老园区的服务,好像不太实际也不符合分级诊疗的政策 ,对日益增加 的沙市区老年人群体医疗服务实在是不便利的。当然该思路也需要与人事、财政、资源规划、各级 政府部门等协商协调。

望卫健委等部门慎重考虑。当前新的荆州第一医院北园区的工作量不饱和、群众来往交通不便利就是比较现实的困难了。此外,可否考量策划,将荆州第一医院西院区的肿瘤医院,整体迁入新的北院区,将此金龙路园区,联合荆州城发康养公司设立合营的康养园区,同时保留一定的老年病等科室,建成一级或二级医院标准的大型公办医养-康养结合示范基地,还可增加适当的经济效益,解决目前金龙路、南湖路片区的社区医院与养老资源的匮乏 问题,又能增加 北院 的运营效率与社会效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10 10: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10 14: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05-13 08:30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13 16:48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e线民生编号为202832的咨询件,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感谢诉求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随着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之前的医疗机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特别是诉求人提到的三甲医院人满为患、交通拥堵,医院运营成本高,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较重。我委对这些问题十分重视,正在逐步推进医疗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建设城市医联体,构建有序就医诊疗格局,全力推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一是优化资源布局,推进机构整合。原荆州市胸科医院与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合,荆州市惠民医院与荆州市中医医院整合。荆州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至荆北院区,荆州市妇幼保健院从古城内整体搬迁至原市胸科医院,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逐步搬迁至文旅区。对中心城区公立医院床位实行总量控制,减少综合性治疗床位,增加传染病、中医和老年康养床位。

二是明确功能定位,打造六个中心。支持荆州市中心医院建设“宜荆荆”都市圈医教研中心,创建心血管、呼吸等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宜荆荆”都市圈医教研中心,创建肿瘤、传染病等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中医医院建设“宜荆荆”都市圈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创建中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展医养、康养和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打造老年医学、安宁疗护荆州样板,创建老年医学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展托育、月子中心等特色服务,创建儿科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精神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三是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分级诊疗。中心城区建设以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医院的城市医联体,建设以荆州市中医医院、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荆州市妇幼保健院、荆州市精卫中心为龙头医院的专科联盟。医联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立足自身功能定位,落实急慢分治要求。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统筹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协同发展。

您提供的很多建议都与我们正在做的工作不谋而合,我们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为广大市民提供布局均衡、功能完备、优质高效、方便可及的医疗服务,逐步减轻看病就医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特此说明。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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