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66600
  • 诉求时间: 2021-12-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松滋市商品房小区物业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的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1年585号文件规定,禁止收取任何开户费,物业收取这项费用是否合规,松滋市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有的话何时开始实施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30 15: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30 18: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发改局】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发改局
回复详情  

根据《关于放开供水供电供气延伸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松发改价格[2018]108号)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延伸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遵行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价格,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12315,执行时间为2018716日起,2018716日前按《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的批复》(松价[2013]4号)等政策执行。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等规定的通知鄂价检(2016128)附件4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第七条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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