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75263
  • 诉求时间: 2022-06-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燎原菜市场卖小龙虾的称,缺斤少两

收款人,刘菊兰。卖家

原价18元一斤的小龙虾,

优惠点50元三斤给我

回家自己称了只有1316g,总共2.7斤不到,比原价18一斤还贵。一斤不是按国家的标准十斤么,他凭什么一斤九两不到,

欺诈消费者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12 22: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13 10: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2-06-13 12:32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6-16 11:3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朝阳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位于燎原菜市场附近的临时菜市场的商家检查,其商家表示:该情况可能是售卖的小龙虾含有水份造成的,当时售卖的斤两不存在少斤两的情况,朝阳监管所执法人员告诫提醒商家守法诚信经营。工作人员已经将情况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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