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167224
  • 诉求时间: 2022-0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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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雅居乐锦城房屋销售中心及所属物业公司虚假销售

荆州雅居乐锦城房屋销售中心及所属物业公司打着与雅生活装修公司合作装修的幌子存在虚假销售行为。(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合同实为天津和武汉某装修公司)

名义上的雅生活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及设计师经常更换,长期无人在荆州,业主联系沟通困难,至今未完成装修方案和施工设计,且承诺的可在业主收房前可提前装修完全不可行,雅居乐锦城部分业主反映强烈。经实际了解,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产品样式单一,品牌、材质定向,与签订装修协议前承诺对事项有异。并且在未交房,未出任何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欺诈业主签订霸王条款,向业主索要装修全款

主要诉求: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消费权益,减少家庭财产损失,要求荆州雅居乐锦城房屋销售中心及物业公司督促雅生活装修公司无条件退还其本人装修押金2万元和封凉台全款8880元。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11 13: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11 15: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2-01-12 09:38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19 08:38 市场监管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2-01-19 08:41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2-01-19 15:33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2022年1月17日解放市场监管所接投诉后当日联系投诉人,核实投诉人诉求和依据。20220年1月19日解放所工作人员到被投诉人处现场投诉。经核实,投诉人签订装修合同的天津某公司目前在荆州没有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对方称因为疫情原因目前在河南无法来荆州。被投诉称自己只是物业公司,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退款。因合同当事人不在本地,无法开展调解工作。解放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被投诉人,积极联系合同当事人,帮助业主完成退款手续。被投诉人现场表示同意开展联系。

办件单位:解放市场监管所  联系人:吴静  电话:851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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