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202696
  • 诉求时间: 2024-05-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金缔药业拖欠离职人员10个月工资不给

本人2015年12月底入职该公司,跟该公司每3年签订了书面劳动活动,该公司自2020年以来长期拖欠工资,致使本人2023.12月底被迫离职,离职后工资从2023.3月到离职期间工资约2万三千元(扣完保险)未结清。现本人生活困难,请相关部门帮忙督促把欠的工资追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07 19:2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08 08: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5-08 09:15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09 11:3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5-09 13:0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5月8日监察大队收到诉求第一时间和诉求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2024年3月8日已对湖北金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缔药业”)拖欠您工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于2024年3月8日对金缔药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金缔药业报送相关资料,并接受调查询问。2024年3月13日下午监察大队办案监察员与金缔药业负责人电话联系并催办。于2024年4月24日对金缔药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金缔药业自收到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拖欠刘军等65名员工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1755528.04元,但公司逾期仍未改正。下一步,监察大队将对金缔药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4年5月8日下午监察大队办案监察员已与金缔药业负责人电话联系,通知其领取告知书。关于反映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欠缴的问题。

监察大队办案监察员已分别与区社保中心、区医保局、区税务局联系对接,同时于2024年4月23日以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区税务局去函,提请区税务局对公司欠缴的各项保险费予以征收处理。

诉求人对上述情况表示知悉和理解。

补充评价

本人从二月份就到劳动监察备案,市长热线,e线名声投诉,直到今天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工资还有10个月未支付,保险也未全部缴纳。老百姓投诉无门,难道地方政府就对这种老赖就没有强制性措施吗?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