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201708
  • 诉求时间: 2024-04-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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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地电建荆韵物业不作为

物业不作为,对业主诉求置之不理,对有车位的业主不让进出地下停车场,实行不合理的收费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4-08 21: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4-09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4-04-09 08:59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4-11 08:43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联系了高新区住建局,经高新区住建局调查核实:

1.根据调查,诉求人购买荆韵小区房子,在购买时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附件已明确开发商与长城物业公司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公开招投标方式,该合同已在荆州市物管中心备案,合同已规定物业费及地下停车费用标准。

2.经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系,查明情况后发现前期物业公司为帮助开发商销售,前期入住暂未收取停车费,4月初期物业公司开始收取停车管理费用,已提前在物业群、底下车库出入口张贴告示,做到了收费公示。

3.针对业主所诉采取不当方式收取停车管理费用事宜,高新区住建局已给物业公司去函,要求其采取正当合理合法方式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物业公司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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