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田**
- 诉求编号: 198731
- 诉求时间: 2023-1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无牌无证且载客运营的电动四轮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未结案的情况下为何还能取车且继续上路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2-29 11: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2-29 11: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安局】
- 2023-12-29 11:49 【松滋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2-29 16:13 【松滋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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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松滋市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2023年11月27日10时许,雷正国无证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车内载梅运清、雷正秀)在斯街线(松二中学校路段),与田邓驾驶的闽DC9Y58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梅运清、雷正秀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于2023年11月30日下达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雷正国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田邓负次要责任,梅运清、雷正秀无责。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并签字后送达。 因梅运清受伤在一直医院治疗,故未对该事故进行调解。近日,梅运清到人民医院刚进行复检,该事故主办民警通知下星期对该事故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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