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93762
  • 诉求时间: 2023-07-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长湖生态管理局执法胡乱收取鱼竿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50左右,在清河铁桥河边打路亚,当时钓鱼的人很多,事先并未知道该河流段属于禁钓区。此时间段有一搜巡逻船驶入河段,来到我俩跟前,从船上跳下来一个未穿工作服只穿黑衣的男子,上来就抢手上的竿子。

对此提出质疑:

1.执法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未穿戴上班期间的工作服,未发出警告驱离,上手就抢,是否执法恰当。

2.对于收缴的鱼具,鱼竿,执法人员也未给当事人写收缴单据,是否合规。

3.对于收缴的渔具鱼竿销毁是否存在记录及流程,若当事人去管理局交予一定罚款是否可取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7-31 11: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7-31 14: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 2023-08-02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详情  

收到此诉求件后,荆州市长湖生态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吴先生进行了沟通,告知:长湖为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依据农业部农办长渔(2020)3号文件精神,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长湖全域禁止捕捞、禁止垂钓;近期我市对长湖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非法捕捞非法垂钓"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非法垂钓钓具没收入库。年底长湖生态管理局对所有非法捕捞网具、渔具、钓具等集中销毁。当晚长湖局与派出所采取联合执法,执法合理合规。通过对禁捕禁钓政策的宣传,诉求人吴先生表示理解满意。

联系人:郭睿电话:17707169122 荆州市长湖生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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