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92645
  • 诉求时间: 2023-07-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御景首府违规收车位使用费问题

1.御景首付无所有权的人防车位使用权费用8.8万是否合理。石首交投御府等其他楼盘都是买房送车位,御景首府不仅房价高而且车位费甚至比省会城市武汉还要高。

2.御景首府存在违规收取车位费确不提供相应服务问题。买房时强迫业主另外交了三万元的车位费,有收据作为凭证,说是买车位的时候抵扣车位费,不买车位三万块钱不退费,这一房价之外的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3。御景首府房产证代办迟迟不发放问题,2月初收房时向御景首府缴纳契税等办证费用,至今仍未收到房产证和全款发票。

4.御景首府阳台和多功能空间房收房时有未到水泥的空洞,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后期业主施工时强迫业主选择物业提供倒模及水泥填埋服务,收取费用五千元,这一收费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7-02 20: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7-03 10: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2023-07-03 16:30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7-11 15:35 【石首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7-11 17:5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尊敬的吴先生:收到编号为192645的诉求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立即对此展开了调查,现回复如下:尊敬的购房业主,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御景首付无所有权的人防车位使用权费用8.8万是否合理。石首交投御府等其他楼盘都是买房送车位,御景首府不仅房价高而且车位费甚至比省会城市武汉还要高。1.御景首府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分为人防车位和非人防地下停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住建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综上,人防停车位属国家所有,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企业有使用权和受益权。2.我市车位价格是根据市场行情定价的,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协议上注明了价格和自愿购买的条款。二、御景首府存在违规收取车位费确不提供相应服务问题。买房时强迫业主另外交了三万元的车位费,有收据作为凭证,说是买车位的时候抵扣车位费,不买车位三万块钱不退费,这一房价之外的收费是否合理合法合规。经查,该业主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协议就车位价格有明确约定,如有异议,您可依据协议解决。三、御景首府房产证代办迟迟不发放问题,2月初收房时向御景首府缴纳契税等办证费用,至今仍未收到房产证和全款发票。

1.经了解,开发企业已经为您提供了全款发票。2.办证时间在购房合同第17页第八章第二十条有明确的约定,目前开发企业正在积极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相关手续,请您耐心等待。

四、御景首府阳台和多功能空间房收房时有未到水泥的空洞,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后期业主施工时强迫业主选择物业提供倒模及水泥填埋服务,收取费用五千元,这一收费是否合理。

经了解,物业提供倒模及水泥填埋服务由荆州市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广大业主的要求,牵头组织广大业主自愿参与的统一改造,避免单家独户单独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如有强迫行为,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石首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承办人:余晶;联系电话:13508629007;承办时间: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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