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48759
  • 诉求时间: 2021-04-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结婚证遗失,当事人委托他人可以办理不

父母当时(10年前)在荆州区民政局办理的结婚证遗失了,因为常年在外,所以不方便回家补办,作为当事人的子女可以受其委托办理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06 14:5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06 15: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21-04-06 16:52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提交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16—4126816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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