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152924
  • 诉求时间: 2021-06-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保转移问题

本人社保情况:2006年本人在深圳参加工作并购买了企业职工社保

2019年因家庭原因回公安工作,将深圳社保关系转移回了公安,并办理了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2020年11月本人继续回到深圳工作,公司也为了购买了企业职工社保

咨询问题如下:

1、我在湖北税务APP查到2020年11月到2021年6月(至今)我在公安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依然需要继续缴纳费用。这段时间我已经有在深圳的企业职工社保,我如果继续缴纳公安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就会重复。

请问关于在公安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否可以不用处理和缴纳?

是否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停保之后我的社保关系是否要转入深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11 02:3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11 09: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6-11 16:59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15 14:53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15 17:1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办公室:

编号为:152924的诉求件,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徐诚诉求人的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2021年6月15日上午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徐诚诉求人,耐心细致的进行了相关解答工作,当事人表示已知晓。

2、2021年6月15日上午电话联系徐诚诉求人,电话中我们工作人员告知徐诚“关于在公安缴纳的社保”目前暂时可以不用缴纳保费即可,关于“停保之后我的社保关系是否要转入深圳?”这个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电话中告知徐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可以进行转移。当事人已经知晓并满意。

信访人均已知晓并表示感谢。

经办人:陶燕

联系电话:0716-5235712

经办单位:公安县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补充评价

反应速度很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打来电话了解情况,并对我的疑惑做了详细的解答,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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