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53498
  • 诉求时间: 2017-01-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询问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事宜

洪湖市螺山镇村民吴述喜因患有精神疾病,在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办理了残疾证,由于属于特困群众,在民政部门申请了低保,现在一直在享受。

但我想咨询一下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像她这样的情况能否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吴述喜2008年办理了残疾证),前几日他的丈夫刚去世,现在无儿无女,孤苦无依(五保户),并且常年患有糖尿病,政府的低保刚好吃药保命。截止目前,吴述喜没有得到残联的生活补贴资助,请相关主管部门能否将残疾村民吴述喜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以便能让这位苦命的人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在人世间多活几日。

在此,小年之际,向洪湖市民政和残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将吴述喜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让特困群众能够过一个祥和(不苦涩)的春节。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21 23:09 网友【舅**】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22 16: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残联】
  • 2017-01-23 10:36 【洪湖市 残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23 10:45 【洪湖市 残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残联
回复详情  

对吴述喜的情况我们深表同情。吴述喜如果是低保户就能享受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如果是重度残疾(一、二级)还能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但需要本人或监护人带低保证、身份证、残疾人证、登记照一张到所在(螺山镇)残联申请办理。如果是五保户(民政已经兜底)就无法享受残疾人“两补”政策了。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