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226509
- 诉求时间: 2026-06-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08 15: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08 15: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6-06-08 15:29 【洪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09 09:51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6-09 10:1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公安局 | |
| 回复详情 | 谢先生您好,戴家场派出所民警已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您要将户口迁回原籍,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申请;2、迁入地村民代表同意书(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会议记录模式);3、村民同意接受公式证明(公式三个月,公式贴在村公告栏拍照);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拟迁入人);5、房产证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拟迁入人);6、身份证、户口本(有其他随迁人员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您可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戴家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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