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226294
- 诉求时间: 2026-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6-06-01 19: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6-06-02 09: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6-06-02 10: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水利和湖泊局〗。
- 2026-06-02 11: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6-06-02 11:24 【监利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6-06-03 15:54 【监利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6-06-04 09:55 结帖评分:一般
| 回复单位 | 监利市 信访局 | |
| 回复详情 | 经朱河镇人民政府调查, 一、信访人所述以前收1500元为多年前由村委会组织集资通水,此次收取1000元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其中含预存水费200元,其他800元为水改升级材料费(NB远传水表、表箱、阀门等)。本次水改工程目的是解决过往群众反映强烈的水费过高、水压不足、水质不好等问题,在水改后自来水价将按照市场部门规定统一收取,并有效改善水压、水质。 二、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供水条例》中并无信访人所说条例,且该水改项目立项施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以前,《供水条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水农〔2026〕47号中第四项第三条之规定,农村自来水入户费用(用水户委托的入户管道、附属设施材料费和安装维修费)、结算水表等费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消防用水等公共用水费用,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供水(城乡供水)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中第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安装质量合格的结算水表,其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综上所述,水厂收取入户水表费用并未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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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偏高,且不合理。换智能水表,是一旦欠费了,方便水厂马上停水,方便水厂好收费。按谁得利谁出资,费用应由得到利益的水厂出。农户正常缴费,原水表用的好生的,无更换需要。这世道,做牛马的,往自己脖上套枷锁,还得自己掏钱,往哪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