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媛**
  • 诉求编号: 220428
  • 诉求时间: 2025-1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朱河镇芦陵学府不动产证办理回复虚假、业主权益受损的举报

关于朱河镇芦陵学府不动产证办理问题

本人系朱河镇芦陵学府购房业主,现就当地政府此前针对该小区办证问题的回复提出实名举报,该回复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表述,严重误导业主且阻碍办证事宜推进。

此前朱河镇人民政府回复称“诉求人反映信息矛盾不会影响后续抵押注销、办证”“已有几户业主完成分户不动产证办理”,但实际情况是,本人及多名业主按要求准备材料后,向朱河自规所申请办证时遭遇推诿,未获明确办理指引,也未看到所谓“已办出证件”的有效佐证;关于“农商行抵押贷款余额七十余万元、债务人是天丰公司”的表述,并未明确该债务是否会对业主分户办证产生实质影响,相关部门也未就此作出进一步说明,导致业主普遍担忧办证权益无法保障。

现恳请相关督查、信访部门介入核查,督促朱河镇人民政府及自规所如实告知办证所需全部材料、流程及办理时限,明确抵押贷款与业主分户办证的关联影响,依法依规推进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1-11 11: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1-11 11: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5-11-11 16:15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5-11-11 16:15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11-11 16:1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监利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监利市朱河镇芦陵学府小区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因该小区土地处于抵押状态,需抵押银行按户解押后才可为该小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前期,经抵押银行同意,已为小区2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基本打通该小区办证的前置条件。现监利市人民政府正在协调金融机构,待逐户解除抵押,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与办证登记无关的问题请转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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