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20364
- 诉求时间: 2025-1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5-11-10 08: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5-11-10 08: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5-11-10 17:30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5-11-10 17:3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交通秩序管理大队 | |
| 回复详情 | 您好!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其驾驶资格已被中止,此时驾驶机动车上路本身即构成违法行为。若在此状态下实施酒驾或醉驾行为,属于多个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叠加,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一、 基础违法: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二、 酒驾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再次酒驾”。将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 酒驾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醉驾 (一)性质认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 (二)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三款的规定,“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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