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202745
  • 诉求时间: 2024-05-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东都怡景中辰和博森物业重来不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和公共收益的情况

领导您好:

我是东都怡景小区一名业主,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的要求下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年度预决算,并且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此外,当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收支情况进行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及时作出答复。

按照该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有义务公示其收支情况,但是我们小区重来没有公示过收支情况。

东都怡景小区物业从公司成立开始收取物业费开始,

就没有公示过一次物业收支情况,公共收益情况,请求上级部门按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他们在小区显眼位置公示物业收支情况,公共收益情况,并接受业主们的质询和答疑

最后希望不要把我手机号,姓名告诉物业,该物业惯用恐吓和威胁手段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08 19: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09 08: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住建局】
回复单位   经开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我局已收悉并对此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1、今年1月前,整体小区物业公示由博森物业开展。每年都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开,所述问题情况不成立。 

 2、当前小区合法物业为中辰物业,通过沟通了解其将会于每年自然年6月/12月进行公示,请业主多多关注,另关于公示方式方法我局已告知中辰物业采取多方面沟通方式开展公示,确保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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