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蔡**
  • 诉求编号: 202632
  • 诉求时间: 2024-05-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农村宅基地过户到子女名下

父母想把弥市镇普兴村农村的宅基地转到子女名下,目前子女的户口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的集体户里面且名下没有房产。想了解一下,子女的户口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的集体户迁回弥市普兴村需要出具哪些文件?需要到什么部门办理,父母需出具什么资料,需要哪些费用,多长时间能办理完成。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06 11: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06 14: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4-05-06 14:5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11 15: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区公安分局 指挥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您所咨询的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1,父亲或母亲的不动产权证;2,村委会接收证明;3,被投人与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4,投靠人的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谢谢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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