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202112
- 诉求时间: 2024-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朝阳街办国际华侨城物业不作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4-20 10: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4-20 16: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04-22 12:00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4-26 16:19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4-28 08:57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空调外机安装问题,经调查了解作以下回复: 1、《国家空调安装标准》规定空调外机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据了解,您反映的商户空调机位安装位置在商户北墙面,墙边有近2米的绿化带,空调外机未占用公共人行道。 2、商铺沿街门口、背面(小区配电房)、楼顶(无楼梯上平台)不适合安装空调外机。 3、物业公司已跟该商铺沟通,商铺后期将安装空调外机格栅,并在外机周边栽种绿植,用于隔离散热及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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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努力和业主居民争取,已上顶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