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马**
  • 诉求编号: 197006
  • 诉求时间: 2023-11-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到底该不该惩处?

沙市城区范围内红门路航空路口,红门路江津路口,红门路工农路口等多个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大量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没有有效惩处。经常看到行人、非机动车在交警面前日复一日产生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却得不到惩处!!!请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仅仅约束机动车的吗?或者是没有人员来管理?出现了交通事故,又大量增加社会成本,增加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时间成本!!!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周边的宜昌市、武汉市,省外沿海发达城市就更不必说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是少之又少,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靠惩处来维护的,不是靠劝说来维护的。谁违法了,谁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1-02 17: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1-03 10: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3-11-03 14:3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1-09 16:0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大队
回复详情  

您好!今年以来对“两车”、行人违法(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混行)的总量查处比较多;二是因为警力不足及科技应用不够的原因,除了辖区部分主要路口,其余路口或多或少都有“两车”、行人违法。谢谢您的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