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85772
  • 诉求时间: 2019-04-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人流密集场所能用液化气经营早点吗?

在红门路车站大厅里面,有商家居然使用液化气罐在经营早点,旁边就是食品安全检查仪器,一进门店,有一股强烈的液化气味道,可见安装和使用者都不是专业规范的,就这样居然还能堂而皇之的存在着,车站是人流密集场所,万一发生液化气泄漏或是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车站管理者正面回复,这个安全责任你们能不能担得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4 22:12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5 09:2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先行集团〗。
  • 2019-04-15 09: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先行集团】
  • 2019-04-18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19-04-18 15:02 先行集团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先行集团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对车站安全工作的关心,对于车站内有商户使用液化气罐经营早点的问题,我们车站安全科负责人在商家安装液化气罐之时,咨询了市安监局等安全管理部门,得到国家并无在公共场所区域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的答复。我们车站安全部门每月都会对商铺用电用气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醒经营者时刻注意用电用气安全,要经常检查液化气罐开关及管线是否有漏气现象,关店门时检查是否关闭阀门开关,并要求在店内配备了消防灭火器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4月18日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