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0862
- 诉求时间: 2015-1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居民用电两个价合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1-06 22:02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1-07 10: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地铁局】
- 2015-11-09 10:00 【市直部门 地铁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1-09 10:00 【市直部门 地铁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11-09 10:08 【市直部门 地铁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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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地铁局 | |
回复详情 | 11月7日原地铁局职工李贵彬通过E线民生反映离职后收取的水电费高于在职职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 1.李贵彬现居住的位置在三湾路188号铁路大院内,该区域由于地处市郊,至今未进行电改水改,供水、供电方式由地铁局后勤科(物业办)统一管理收费上缴。 2.现供水、供电成本为:供电部门按0.81元/度向我局收取,而实际产生的电损电差及运行成本为1.1元/度;供水部门按2.45元/吨向我局收取,实际产生的水损水差及运行成本为2.9元/吨。 3.铁路大院目前居住的95%为在岗干部职工和退休职工,收取水电费的方式采取内外有别,内部职工水费2.4元/吨、电费0.65元/度,低于实际运行成本,是对在岗干部职工的一种福利补贴,鼓励职工爱岗敬业、安心工作。外来人员及离职人员在铁路大院居住按实际运行成本收取。4.李贵彬自2014年7月自动离职,我局理因停止对他的水电费补贴,应按实际水电供应的运营成本收取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地铁局 | |
回复详情 | 11月7日原地铁局职工李贵彬通过E线民生反映离职后收取的水电费高于在职职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 1.李贵彬现居住的位置在三湾路188号铁路大院内,该区域由于地处市郊,至今未进行电改水改,供水、供电方式由地铁局后勤科(物业办)统一管理收费上缴。 2.现供水、供电成本为:供电部门按0.81元/度向我局收取,而实际产生的电损电差及运行成本为1.1元/度;供水部门按2.45元/吨向我局收取,实际产生的水损水差及运行成本为2.9元/吨。 3.铁路大院目前居住的95%为在岗干部职工和退休职工,收取水电费的方式采取内外有别,内部职工水费2.4元/吨、电费0.65元/度,低于实际运行成本,是对在岗干部职工的一种福利补贴,鼓励职工爱岗敬业、安心工作。外来人员及离职人员在铁路大院居住按实际运行成本收取。4.李贵彬自2014年7月自动离职,我局理因停止对他的水电费补贴,应按实际水电供应的运营成本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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