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郭**
  • 诉求编号: 27003
  • 诉求时间: 2014-04-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40.50.社保补助公安县的标准是每月补200元合理吗?

40.50.社保补助公安县的标准每月只补200元合理吗?

省市的政策不是按交费的百分之六十补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4-02 14:50 网友5220475向〖市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4-03 15: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90
  • 2014-04-03 15: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5-14 14:12 通过审核2014-05-14 14:12:41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4月3日上午,就业局局长邹先强同志与郭绍明同志进行了沟通,宣讲了有关政策,并阐述了有关情况,其本人表示理解和认可。 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有个人缴纳,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选择了每月补200元的标准,略低于所缴费额的60%的标准,符合政策。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