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81516
  • 诉求时间: 2022-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购房合同,发票

本人购买房子发票与合同不一致,税票不全,请问房管局网签是怎么过的,难道我的合同和你们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不一样吗?难道是阴阳合同,反应多次,已经找了你们16个月都没结果,现在你们职能部门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或者是不能管,请问如果你们管不了需要找什么部门,如果不管我会一层层上访的直到中央的,我就不相信没结果!你们能不能解决给出明确答复,不需要回复什么要我们去找开发商沟通,我们就找你们政府部门解决,你们没有监管到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23 18: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30 08: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2-09-30 08: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2-09-30 08:55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0-10 15:36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10-10 15:4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9月29日,经开区税务局信访办工作人员接到e线民生转来的诉求后,与王清清联系,约定10月1日下午在经开区税务局当面了解情况,解释政策,王清清同意。其后,王清清以在外地不便返荆为由,表示不予见面,信访办工作人员同意,要其将诉求的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寄送,当日王清清通过电子邮箱送交了相关房屋购买合同影印件。

10月1日,在与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会商后,信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3476070492与王清清进行了联系沟通,说明以下事项:

一、该电话为信访办专用电话,带有录音功能,是否同意录音,王清清表示同意。

二、由于该案件为陈案,现在正式列为信访案件,请王清清提供相应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便寄送相关文书,王清清表示同意。

三、经我局业务部门讨论,认为王清清所诉的交易为两项,一是不动产交易,二是装修。由于装修交易行为实际上未发生,因此开发商不应当开具发票。经我局向开发商核实,开发商错误理解了增值税相关条款,已向王清清开具了项目注明为“违约金”的发票并申报了增值税,我局将责令其改正。

四、多次告知王清清:根据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条例,若不服以上信访处理意见,可以向荆州市税务局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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