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180598
- 诉求时间: 2022-09-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2-09-05 20:3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06 15: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2-09-06 15:40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08 19:40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9-09 10:2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
回复详情 |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映的供电线路形成于1998年,在建设前供电公司与村委会经过实地的勘察。线路走向、立杆等施工地点由村委会指定,协调工作也是由村委会办理,供电所负责施工。您反映的为低压供电线路,与您房屋水平距离大于1米,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1千伏以下等级的线路,在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米,现场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现因您家房屋想拆除,向前推进大约7米左右重建,线路会影响施工及安全,需要迁移线路,重新规划线路走向。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的费用。该处迁移供电设施是由于您家人后续需要重新建房,所以需用户出资迁移供电设施。前期您家人曾咨询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出5000元的预估价格,具体的费用需相关部门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意见编制预算,按实收取工程费用。您所述方案二,费用高达3万元,非供电公司答复。另外村委会并没有就您家人建房迁改线路一事与供电所进行沟通。由于目前您父亲的用地范围还在审批中,新房的建设也还没有开工,所以对您反映的宅基地权益的情况暂无法答复。如您还有其他用电问题,可以拨打荆州供电公司24小时供电网格服务电话0716-8108000,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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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复已收到!有以下几点异议 1 1998年我在宅基地已有房屋 1998年电改时电线从前方200米移到屋前 立杆走线就发生过强烈争执,我父母中午吃饭时杆已经立好,供电所施工没有停止,强行走线施工。2 国土资源局和土管所批复我是原址建房2层,没有前移7米之说 3 我7月份回到湖北老家处理建房事情,当时没有立即交纳5000保证金,签订施工许可,是因为房屋建筑施工队对电线安全担忧,无法搭立外围施工架体 4 前面提到方案2费用数万确实不是供电所部门提供,这一点我需要像供电所道歉,是我的错误。后续如果因为这点对供电所造成影响,我可以无条件配合予以澄清。5 我计划是年底完成新房建设,前期因为电线事情耽误不少时间。现在国家对宅基地建房管控非常严格,除特殊请况 要求原址建房,先拆后建。我得考虑建房期间我父母生活住宿问题,确认安全无误后立即开工。6 希望供电所能够再次了解真实情况,如果确实认为这5根电线不影响安全,我需要和供电所签订一份书面安全承若书,不希望和之前98年一样口头承若保证无任何影响事后无人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