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79040
  • 诉求时间: 2022-08-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靓骑共享单车强制收费

向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靓骑共享单车强制收费行为

8月10日上午我骑行靓骑共享单车只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骑行结束后发现,应支付2元,该公司却强制要求我支付10元,但是该公司在沙市确没有强制要求。

我提供了如下证明,1、该公司的支付款项中的支付页面,里面的其他金额也强制要求10元

2、我在该公司的支付条款下无奈支付了10元凭证

请监督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0 09: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0 11: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8-10 11:18 【江陵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2 17:00 【江陵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张先生您好

收悉您的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10日开展调查,调查,江陵县城区有2家经营共享单车的经营企业,分别是杭州鸿戴科技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靓骑出行),云南槟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陵分公司(小黄出行)。我局执法人员8月10日、8月11日对上述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指出其在经营模式上存在的问题,对被约谈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和警示警育,要求限期整改,并责成靓骑出行为您办理退款事项。8月10日下午,靓骑出行负责人表示系统已为您办理了退款服务。    

                                 祝您生活愉快!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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