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洪**
  • 诉求编号: 178771
  • 诉求时间: 2022-08-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违规搭建光伏设备

8月4日清晨在江津西路春秋府15栋与16之间的二楼平台上搬运搭建光伏设备的钢架材料,在未经所涉业主们的同意情况下搬运搭建光伏设备的钢架材料准备私自搭建,光伏产生的光辐射、电磁辐射、下雨时产生的噪音等这些对业主带来的身体、生活上的危害有谁来负责,请有关部门赶紧的管管。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05 21: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06 17: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生态环境分局】
  • 2022-08-08 09:00 【沙市区 生态环境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09 17:44 【沙市区 生态环境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8-09 21:1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生态环境分局
回复详情  

8月8日,我局监察人员对沙市区江津路春秋府15和16栋二楼平台进行检看,正在准备塔建光伏发电设备,小区内楼顶安装和塔建设施由住建和城管部门进行管理,我局监察人员已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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