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贺**
  • 诉求编号: 175571
  • 诉求时间: 2022-06-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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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关系转移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年初申请居家办公,于6月正式离职,原参保地在上海,已参保11年左右。

问题1:因疫情,原就职单位4-5月社保费已申请缓缴,如果我想将社保关系由上海转至松滋(本人是松滋人),是不是需要等原单位将4-5月社保费缴清后方可办理?届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

问题2: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能否一并转入松滋,在当地就医能否使用?

问题3:本人预计6月-10月无法正常参加工作,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问题4:如果因异地转移办理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社保断缴数月,将对本人今后有什么影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16 13: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16 14: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6-17 08:21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一、因你未在松滋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要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登陆湖北政务网进行参保登记或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56至59号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参保后即可在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者税务局缴纳养老保险。

二、进行参保登记后即可将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转入松滋市,但要等到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费缴清后才能办理转移手续,登陆湖北政务网提交转移申请或者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55号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三、各地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后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断缴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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