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75307
  • 诉求时间: 2022-06-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荆舜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不予配合办理房产证

该投诉内容归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请勿转给其它部门。

本人为城南楚都御苑小区的住户,房子是贷款购买的,近期办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需要的预告登记证。

1.该预告登记证在农业银行,但农业银行表示不能借给个人,只能借给开发商(荆州荆舜置业有限公司)。

2.开发商表示他们可以前往农业银行借到预告登记证,但开发商拿到预告登记证后表示,不能无偿借给我个人。我需要给他们500元。

3.目前,开发商不予配合,不提供双预告材料给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13 14: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14 11: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6-15 15:0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6-17 16:4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6-17 17: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的信访件已收悉。关于办证问题在您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沟通,同时我局也会督促开发商尽快为购房业主办理产权证。

补充评价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已经查阅了合同第二十条房屋登记,在合同中,并无说明开发商在提供双预告的材料应当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因此,该开发商拒不提供双预告材料,且需收取500元作为提供双预告材料的前提,请问这合理吗?你们不管?开发商完全有义务和责任提供该双预告材料且协助我办理。 另外,我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您那里也有,您也可以查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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