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174651
  • 诉求时间: 2022-05-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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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青桔共享电动车

本人居住在荆州区城南街道御河一路新丝园小区,私家车位位于新丝园小区十字路口且有一根350*12米的电力杆处,现在因青桔共享电动车荆州运营公司,在我的私家车位处,随意施划青桔共享电动车停车点,导致我每天上下班开车出行严重受到影响。荆州青桔电动车运营公司完全是强盗行为,明知是固定私家车位,却还故意在我的车位处设置青桔电动车的停车点。

投诉如下:1、取消青桔电动车在我私家车位的青桔电动车停车点;2、将停在我车位出入口处的青桔电动车拖走,并且在我的私家车位范围处让其永久不能停放各类的共享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3、青桔电动车荆州运营中心完全是强盗行为,本人是先有车位,现在让青桔电动车搞得不能正常出行,是个正常人都干不出来的事,青桔电动车却打着共享、便民的嘴脸干着与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背向而驰之事,应该清退出场。4、荆州市有好几家共享电动车,为什么其他品牌的共享电动车能守规矩,合理施划停车点,为什么就青桔就不能守规矩。

现在荆州正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期,在前不久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荆州市位居17名,湖北省第1名。这个成绩是所有就在市民共同努力的结果,2023年就是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终极迎检年,能否创建成功,就看2023年。千万不要让青桔共享电动车,这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31 23: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01 08: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2-06-01 15:17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6-08 16:32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回复详情  

市民:

    您好!收到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我委执法督察科于6月2日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您所反映的单车停放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并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下一步我委责成单车公司加大运维巡查力度,优化停车点位,加强该区域的停车秩序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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