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城**
- 诉求编号: 174523
- 诉求时间: 2022-05-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长江垂钓(路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30 10:2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30 11: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2022-05-30 14:31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31 18:25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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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
回复详情 | 5月30日下午我单位接到该信息,5月31日下午3时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具体了解其诉求。根据国家及我市垂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荆州城区长江水域,除柳林洲、南湖、郢都上个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禁止垂钓外,其它水域允许市民按一人一线一竿一钩进行规范垂钓,未明确规定禁止使用路亚垂钓,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垂钓,坚决禁止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垂钓方法及生产性垂钓。 关于禁用渔具,农业部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2021〕4号,其中第8项内容对拟饵复钩、真饵复钩钓具进行了规范,规定钓钩钩数七个以上为禁用渔具,未对路亚作专门的规定。 关于执法亮证,当事人在遇到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中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关于关于收缴渔具,执法人员无权当场没收当事人渔具,因执法需要暂扣渔具的,当事人一定要核实执法人员身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事后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不提供以上信息的,但当事人可以拒绝配合。 工作人员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办件单位: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王恩明 联系方式:15171204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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