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74197
  • 诉求时间: 2022-05-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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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无法迁移户口入城导致无法入学

现东城派出所户籍民警回复的是受《2020年荆州古城保护疏散实施方案【2020】2号》文件限制的,老二的户口无法迁入城内,表示不理解。实际情况是:本人2018年在荆州城区屈原路买了一套房子,一家四口在此居住。于2018年母亲及大女儿的户口均已移入该房屋地址,大女儿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在城内上学,老二现也在城内上幼儿园。父亲和老二的户口一直与孩子奶奶的户口在一起,位于荆州市沙市区荆襄河社区。荆襄河社区房屋为旧房屋,虽然房屋登记的是孩子爸爸的名字,但是一直由孩子爷爷奶奶居住,现爷爷去世,奶奶一个人居住。现希望将老二的户口移至屈原路房屋地址,民警回复不能办理,表示不理解。该部门根据的是《2020年荆州古城保护疏散实施方案【2020】2号》文件,文件是2020年颁布的。户主的房屋是2018年购买且一家四口在城内屈原路居住,女儿在此上小学,老二在此上幼儿园。该情况发生在2020年古城保护疏散实施方案颁布之前,应不受该文件的限制。如果该部门一昧硬性执行文件,完全没有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情况,拒老百姓于千里之外!我为小孩迁移户口仅仅只是为了老二和大女儿一起在城内上小学,方便接送,也符合就近入学原则。望相关部门酌情考虑,替老百姓办实事、贴心事。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24 17: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25 10: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公安分局】
  • 2022-05-25 11:33 【荆州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25 11:33 【荆州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公安机关都是依法依规办事,古城内非唯一住房不能迁入古城内。可申请落户至城外集体户或将沙市住房过户给实际居住人后,父亲及小孩户口即可迁入古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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