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173285
  • 诉求时间: 2022-05-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和破坏

2018年年底,因总排渠修河道,我家和同村2户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和破坏,至今已经接近4年时间,一直没有相关人员解决。2022年5月11日我和其他2户户主一起到埠河镇水利管理部门了解情况,被告知我们的基本农田是在河道保护红线范围内,是国家的土地,是埠河镇水利管理所的土地,我也不清楚,我们有国家多次确权,而且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全证的土地,有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的土地,有承包地块示意图的土地,怎么就不是我们的了。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解释一下,基本农田能否划分在河道保护范围内。这种情况我们又应该找那个部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11 13: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11 15: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2-05-12 15:07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13 11:25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5-13 12:07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诉求件中所提总排渠修河道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和破坏不属实、时间概念不属实。总排渠修河道是公安县人民政府实施的总排渠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项目属民生工程,2019年6月底完成了招投标程序,同年8月划定红线启动征收补偿工作,计划需征拆55户房屋,土地征收永久性253.8亩、临时占地278.33亩。埠河镇人民政府和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埠政文【2019】72号)共同请示县政府获批(2019年10月11日常务会议纪要)。项目是2019年11月后进场施工。

2020年1月对计划范围内的临时占地打款到村;1月、7月两次对永久性占地补偿打卡到村;村根据集体土地或承包地据实补偿。目前已通知村与3农户核对清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

总排渠管理单位是公安县总排渠管理段非埠河水利管理所。5月11日到水管所时,埠河镇水管所工作人员解释的是公政规【2021】1号文中,无渠的渠道红线控制范围为6米,属规划红线管控范围,并没有说过是埠河水管所的土地。并解释如确权土地增多或者减少由村里向镇财政所反映按政策进行调整。

补充评价

也许是我时间日期有记错了一点,,以前河道没加宽的时候,我家田和河道之间有一条2米5左右的路,今天村里来量土地,说以后不留路了,量的时候是从河道路肩开始量,如果这样不留路,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村里把河道2边影响种庄稼的树苗移走。最主要的,河道6米管控范围内能否做为基本农田,我承包耕种这块田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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